不出门最安全!手把手教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手机办
当然有啦!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E仲裁服务平台了解一下!
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E仲裁服务平台(以下简称E平台)是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“智慧人社”建设规划要求,创新仲裁服务模式的一项重大举措。E平台现已开放网上申请、预约办理、文书签收、案件查询等功能,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、高效的仲裁服务。
人社君教你!
01PART登陆E平台
对于正在看此篇推文的你来说
最方便的办理途径莫过于微信了
第一步
长按识别二维码
关注“深圳人社”
第二步选择办事-掌上办事-劳动关系-E仲裁服务
第三步
阅读须知并选择自己的身份
第一步
进入“粤省事”小程序后选择
专项服务-劳动仲裁
第二步
选择要办理的业务
并通过人脸识别登录
第一步
下载i深圳APP
第二步
选择进入
部门服务-市人力资源保障局-E仲裁服务
注意事项
1.上述三种登录方式选择一种即可。
2.E平台适用于深圳市内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案件。
3.申请人为劳动者的,可通过本平台提起网上申请;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,可在“管辖须知-联系方式”中查看相应仲裁机构联系方式,通过电话预约后到现场办理。
4.当事人及代理人可通过本平台查询案件进度和签收仲裁文书。
5.申请仲裁需提交书面申请。请确保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,以免影响仲裁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6.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与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取得联系,联系方式详见E平台显示的“管辖须知-联系方式”。
02PART个人争议申请
个人争议申请为涉及1至9人的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提供在线申请仲裁服务。
注意事项
1.注册地在深圳市内的用人单位,可通过E平台查询并导入相关信息。
2.如需委托代理人,请选择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(深圳市法律援助服务电话:12348)。
3.请根据E平台显示的《管辖须知》确定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,获悉各仲裁机构的联系方式。
4.仲裁申请材料可到仲裁机构现场领取表格填写,也可自行下载表格填写。
5.选择“邮寄递交”的案件,E平台将根据录入信息,生成证据材料清单供您参考(详见下图),请根据该清单邮寄仲裁申请资料。申请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,证据份数为“被申请人人数+1”。
6.提交申请后,已填写内容将无法修改。工作人员将尽快进行初核。请留意短信通知,或尽快在“我的案件”中查看进展。
7.E平台上提交的仲裁申请为“预申请。”经工作人员初核通过后,请根据已选递交方式,向仲裁机构提交纸质申请材料。
03PART
集体争议申请
集体争议为涉及10人及以上的劳动人事争议劳动者或其代理人提供在线申请仲裁服务。
注意事项
1.申请人人数在10人以上,且被申请人相同,并有共同请求的,可以申请集体争议仲裁。集体争议申请人须到仲裁机构现场,签名推举3至5名员工代表。
2.集体争议申请由员工代表或代理人发起创建、录入共同信息及完成最后提交。申请人可通过扫描E平台生成的二维码加入该集体争议,也可由员工代表或代理人代为录入。在E平台提交集体争议仲裁申请前,各申请人可点击本人姓名修改本人信息,也可由员工代表或代理人进行修改。
3.注册地在深圳市内的用人单位,可通过E平台查询并导入相关信息。
4.如需委托代理人,请选择符合代理人资格的人员(深圳市法律援助服务电话:12348)。
5.请根据E平台显示的《管辖须知》确定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,获悉各仲裁机构的联系方式。
6.提交申请后,已填写内容将无法修改。工作人员将尽快进行初核。请留意短信通知,或在“我的案件”中查看进展。
7.集体争议申请仅支持现场递交,相关申请材料可由仲裁工作人员协助打印,证据需自行准备,请按“被申请人人数+1”的份数提交证据。
04PART
送达信息
1.请认真阅读E平台显示的《送达须知》,并准确填写送达信息。
2.确认送达信息时,勾选“同意”电子送达的,仲裁机构可通过E平台送达程序性文书(包括:《受理案件通知书》、《开庭通知书》、《举证通知书》等)。
3.请确保E平台填写的送达信息与纸质《当事人送达信息确认书》一致。
05PART
文书签收
注意事项
1.经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同意,仲裁机构可通过E平台送达程序性仲裁文书。
2.申请人或代理人在E平台中签收相关仲裁文书即视为送达,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。
3.E平台仅提供扫描版或加盖电子印章的仲裁文书,如需加盖仲裁委公章的纸质文书原件,可在开庭时向仲裁工作人员提出。
4.仲裁工作人员上传扫描版或加盖电子印章的仲裁文书后,将会发送短信或通过E平台通知。请在收到通知后尽快登录E平台签收。
06PART
案件查询
为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提供案件进度查询服务。
(一)查询途径
登录E平台后,根据登录时验证的姓名及身份证号,可在“我的案件”中查询本人为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相关案件。如无法查询,请咨询受理案件的仲裁机构。
(二)案件状态
1.等待网上初核:已提交网上申请,正等待工作人员初核。
2.网上初核通过:网上申请已通过初核,可按此前确定的方式向仲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。
3.网上初核不通过:网上申请未通过初核,申请人或代理人可退回修改申请信息,或删除本次申请记录。
4.需补正材料:邮寄材料不齐全,需补充必要材料(经补正后材料仍不全的将退回网上申请,如需继续申请,请在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仲裁机构现场办理)。
5.已收材料:仲裁机构已收取纸质仲裁申请材料,请等待立案结果。
6.受理:符合仲裁受理条件,请在E平台上签收或到仲裁机构领取《受理案件通知书》。
7.不予受理:不符合仲裁受理条件,请到仲裁机构领取《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》。
8.案件办理中:已领取《受理通知书》,案件正在办理过程中。
9.已结案:案件已办结,请按通知领取结案文书。
07PART
仲裁须知
(一)主要功能
1.提供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相关须知服务,明确所需准备的材料及注意事项(http://hrss.sz.gov.cn/zmhd/xfjc/)
2.提供劳动关系相关政策法规及解读(http://hrss.sz.gov.cn/xxgk/zcfgjjd/zcfg/ldgx/)
3.提供表格下载及填写样本(http://hrss.sz.gov.cn/wsbs/xzzx/ldzc/)
(二)操作建议
为方便查询和下载资料,建议复制链接到电脑端查阅。